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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故意不签劳动合同请求二倍赔偿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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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故意不签劳动合同请求二倍赔偿是不可以的。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不签劳动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获得双倍赔偿:

1,劳动者同意并且积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拒绝签订;

2,公司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才需要承担支付每月2倍工资。

3,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是遇到这样的情形,可以要求单位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的工资,但最长只能支付11个月。

4,职工故意或者不愿意签订劳工合同,则不能获得2倍工资。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上所述,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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