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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和财产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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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犯罪人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措施。它针对的是犯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适用范围涉及危害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以及贪污贿赂罪等我国刑法规定的主要犯罪类型,体现了国家对此类犯罪从财产上最为严厉的处罚态度。

法律依据:《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七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是指犯罪分子在判决生效前所欠他人的合法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根据这一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了以下三个条件,才能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

(一)必须是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欠债务,包括所负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债务;

(二)必须是合法的债务;

(三)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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