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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的区别有什么

来源:仁爱教育

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的区别如下:

一、交易场地不同;

二、股份不同;

三、收购态度不同;

四、收购对象的股权结构不同;

五、收购性质不同。

一、资产收购与股权收购的区别

资产收购与股权收购的区别如下:

1、收购方式涉及的主客体不同。

2、对于负债承担风险不同。

3、收购方式的税负不同。

4、两种收购方式受到不同主体的。

5、变更手续不同。

6、会计核算运用的科目不同。

二、股份转让与上市收购有什么区别?

股份转让与上市收购的区别如下:

1、转让的股份可以是上市公司的股份,也可以是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收购通常是针对上市公司的股份。

2、股份转让不一定以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为目的,而股份收购通常以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为目的。

3、股份转让是“一对一”的谈判,不需要在特定的交易市场进行,股份收购是在证券交易所这个公开市场上进行的,收购人是特定的,出售股份的人是不特定的。

三、资产收购与股权收购的区别都有哪些

资产收购与股权收购的区别:

1、获得的权利不同。

资产收购获得是对企业全部资产的实质性经营权,即资产收购交易完成后,收购企业对向被收购企业已收购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存货等可直接或派人组

织实施生产经营活动,并对所经营的资产享有绝对的处置权;而股权收购购买的是对被收购企业资产的拥有或控制权,收购企业不直接参与被收购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其财产也没有直接的处置权。

2、承担风险的方式不同。

资产收购完成后收购企业直接组织或参与被收购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承担和处理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活动,如采购风险、销售风险、资产储备风险、运输风险、决策风险、投资风险、纳税风险等等。股权收购只承担投资收益风险,在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也远远不如实施资产收购的企业。

3、在利益分配中所处的地位不同。

资产收购完成后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同时也是被收购企业经营成果的直接分配者,而股权收购完成后,收购企业不直接参与管理,除持股比例达到一定比例并出任董事长外,一般均是被动地接受经营成果的分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五条,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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