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上一年度本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给予女职工生育津贴。但是,如果新公司没有上一年平均工资,该如何发放生育津贴呢?目前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但可以参考下面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1.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上一年度本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给予女职工生育津贴。”
2.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条例》第六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本企业上一年度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给予女职工生育津贴。”
3.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生育津贴的标准按照本单位女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给予。”
综上所述,如果新公司没有上一年平均工资,可以参考其他相关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进行计算,但最终的发放标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