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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彩礼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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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符合法定情形之一的,彩礼能要回来。当事人的情况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对方当事人要回彩礼:

1、男女双方未领取结婚证的;

2、虽然双方已经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但实际上从未共同生活的;

3、当事人在婚前给付彩礼后,导致生活困难的。

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就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对方拒绝退还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去人民提起民事诉讼,人民审理后,确认情况属实的,会同意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对于第2种和第3种情形需以离婚为条件,并主张让对方尽快退还彩礼,至于退还的数额,人民会根据男女之间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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