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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家庭成员

来源:仁爱教育

替家人激活电子医保卡首先安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菜单栏“我的”按钮,进入个人中心页面,在“我的家庭成员”板块点击图标“+”添加亲情账户,填写家庭成员的姓名、身份证号,选择家庭成员与您的关系。确认上述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相机图标并按照示例上传个人承诺书、本人户口本及被绑定人户口本,按照以上步骤操作就能帮助家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电子社保卡是社保卡线上应用的有效电子凭证,与实体社保卡一一对应、唯一映射,由全国社保卡平台统一签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管理。

医保报销流程具体如下:

1、本文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三级或二级医院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代办则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综上所述,按照以上流程就可以激活家庭成员医保卡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规定。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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