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除刑事拘留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应当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在该文书中写明释放原因。
2、对具有刑诉讼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除释放被拘留人外,还应撤销案件,而不能以放代撤。
3、对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应立刻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机关为需要补充侦查、要求复议复核的应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是我们国家在进行一个案件的调查过程当中经常所采取的一种手段,但是这样的一种手段的裁决并不标志着案件已经结束。比如说我们国家在刑事拘留阶段已经释放相关人员,但是定罪量刑完毕之后确定有罪还是需要抓捕的。
一、看守所拘留7天以后会怎么办
看守所拘留7天以后会有可能仍然处于被拘留的状态。
1、刑事拘留7天后一般依旧处于被拘留的状态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机关若是释放被拘留者,是需要下发释放证明的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二、拘留后什么时候讯问
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对于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已经在刑事拘留前被传唤12小时以下,如果再接受讯问的话,体力等各方面都不可行,所以立法时就考虑到这些因素,所以规定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应当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