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
公司:_________
雇员:_________
鉴于:雇员承认,由于受聘于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公司可能不时向其提供的培训)其可能充分接触公司的保密信息(定义见下文)、并且熟悉公司的经营、业务和前景及与公司的客户、供应商和其他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人有广泛的往来;雇员愿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对保密信息保密,并不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相竞争。
因此,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定义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术语应具有下文规定的含义:
1.“保密信息”:指不论以何种形式传播或保存的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产品、服务、经营、保密方法和知识、系统、工艺、程序、现有及潜在客户名单和信息、手册、培训资料、计划或预测、财务信息、专有知识、设计权、商业秘密、商机和业务事宜有关的所有信息。
2.“竞争业务”:指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3.“竞争对手”:指除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外从事竞争业务的任何个人、公司、合伙、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或其他实体。
4.“区域”:指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5.“期限”:指雇员受聘于公司的期限和该期限终止后_________年的时间。
6.“关联公司”:指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与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条 保密
1.雇员承诺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在其与公司的聘用关系终止时向公司返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和复印件。
2.雇员承诺,在期限内不以任何方式
(1)向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其他与使用保密信息的工作无关的雇员;
(2)向任何竞争对手;
(3)为公司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该等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这种情况下,披露应在该等法律所明确要求的范围内进行。
第三条 竞业禁止
1.雇员承诺,在期限和区域内不直接或间接地以个人名义或以一个企业的所有者、许可人、被许可人、本人、代理人、雇员、承包商、业主、合伙人、出租人、股东或董事或管理人员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义:
(1)投资或从事公司业务之外的竞争业务,或成立从事竞争业务的组织;
(2)向竞争对手提供任何服务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雇员承诺,在期限内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
(1)任何管理人员或雇员终止该等管理人员或雇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聘用关系;
(2)任何客户、供应商、被许可人、许可人或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其他人或实体(包括任何潜在的客户、供应商或被许可人等)终止或以其他方式改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关系。
3.雇员承诺,其未签订过且不会签订任何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合同。
第四条 对价雇员在此确认,其将从公司不时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补偿或利益构成其在本合同第二、三条中所作承诺的全部对价。
第五条 执行双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执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或削弱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与可执行性。
第六条 公平承诺双方同意,本合同第二、三条中所作约定的范围和性质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约定的时间、地理区域和范围是为保护公司和其关联公司充分使用其商誉开展经营所必需的。
第七条 违约救济雇员承认,其违反本合同将给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并且通过任何诉讼获得的金钱赔偿都不足以充分补偿该等损害。
雇员同意,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有权通过临时令、禁止令、对本合同条款的实际履行或其他救济措施来防止对本合同的违反。
但本条的规定不应被解释为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放弃任何获得损害赔偿或其他救济的权利。
第 合同的修改与转让
1.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本合同题述事项所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共识。
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补充或变更。
2.雇员不得转让本合同或由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义务或权益。
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应根据其进行解释。
2.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
如协商未果,该等争议应被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规则和程序在[北京/上海]仲裁解决。
仲裁过程中,双方应尽可能得继续履行本合同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第十条 文本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在此于文末载明之日郑重签署本合同,以昭信守。
公司(公章):_________
雇员(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
竞业禁止的人员具有针对性,不是所有人都必须遵守。
竞业禁止的生效是依据法律,只要成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有法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而部门经理、普通员工等无需承担此义务。
鉴于:
1、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能够接触、掌握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
2、员工理解并确认,员工离职后从事与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工作,将会严重损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经济利益或使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处于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
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公司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竞业禁止
1、竞业禁止期限为员工与公司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不论终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论终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____个月内,员工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2、竞业禁止的区域为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风险提示:
竞业禁止只在职期间,只针对在职人员,只要未离职,就一直适用。
若是要离职人员,需要在员工离职时,与其签订协议,以约束其跳槽到竞业公司产生纠纷。
但建议在员工开始接触商业秘密时就与其签订竞业协议,因为大部分离职原因都与企业有矛盾或是为了追求高薪待遇,离职时是比较难与其签订的,应提前做好风险防范。
第二条 乙方义务
1、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时,不受原单位竞业禁止协议的约束;
2、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企业;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___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生产同一产品和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不得自己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经营,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有相同或类似客户的行业,也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经营项目相同或类似的行业;
4、乙方在离职之前不得抢夺甲方客户;
5、乙方离职后不得诱使其他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的员工离职。
第三条 甲方义务
从双方约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或离职后第二天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禁止补偿费。
年经济补偿费的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____%;不满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资推算。
补偿费按季支付,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卡上。
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第四条 违约救济
1、员工违反本协议约定,公司将停止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并有权利要求员工纠正违约行为;
2、负有竞业禁止义务的员工如违反本协议,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
如违约金不足弥补公司实际损失的,公司还有权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员工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后,公司仍保留提请司法途径追究员工刑事及行政责任的权利。
风险提示:
单位对竞业禁止人员不需要支付补偿。
若是签订了竞业协议,则员工离职后要按月支付竞业补偿金,不能以已经支付过所谓的“竞业禁止补偿金“为由拒绝支付补偿金。
更不能将其在职期间获得的保密费当做是对竞业人员离职后的补偿金。
第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应根据其进行解释。
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起诉。
第六条 其他
1、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补充约定后作为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本协议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竞业禁止及保密协议
竞业禁止合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鉴于乙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竞业禁止期限从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后开始计算,期限为 年。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在职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接受与甲方存在竞争或合作关系的第三方以及甲方客户或潜在客户的聘用(包括兼职),更不得直接或间接将甲方的业务推荐或介绍给其他公司。
2、乙方在职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作为股东或投资人对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或相关的行业进行投资。
3、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记录、信息、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往信函、说明、图样、蓝图及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之复制品),并办妥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甲方绝对的财产,乙方将保证有关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关商业秘密信息,也不能得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
4、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年内不得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5、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 年内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6、乙方在与甲方离职后 年内,不能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任何手段为自己、他人或任何实体的利益或与他人或实体联合,以拉拢、引诱、招用或鼓动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员离职或挖走甲方其他成员。
7、乙方应于每月20日前告知甲方现在的住所地址、联系方法及工作情况,甲方可以随时要求乙方提供生活及工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新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等资料,乙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三、甲方义务
1、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禁止时间,甲方应当按照竞业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禁止补偿费。补偿费的金额为 元/月,补偿费按月支付。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合约所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 元。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返还甲方。
2、甲方不履行义务,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补偿费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 元。
五、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